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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內閱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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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典藏各類圖書、期刊、參考書籍、報紙、視聽資料等,均採開架式陳列,讀者可自行取閱。另有閱覽室供讀者帶書到館自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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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借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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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可憑服務證,本校學生可憑學生證,校友、兼任教師與退休之教職員工可憑本館核之借書證,至流通櫃臺辦理圖書借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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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讀者類別 |
借閱冊數 |
借閱天數 |
續借次數 |
續借天數 |
預約冊數 |
| 大學部學生 |
15 |
30 |
1 |
15 |
2 |
| 研究生(含碩、博士生) |
20 |
60 |
1 |
30 |
4 |
| 專任教師 |
25 |
60 |
1 |
30 |
5 |
| 職員工 |
15 |
30 |
1 |
30 |
2 |
兼任教師
退休教職工 校友 |
5 |
30 |
1 |
30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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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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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憑畢業證書正本、身份證正本及近三個月內一寸半身彩色照片一張,以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,向流通櫃臺辦理借書證(申請表),並酌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,其有效期自發證之日算起三年。逾期未續辦,該證自動失效。續辦及遺失補辦借書證,依上列規定辦理。〈限本人親自辦理及領證,不擬再借書時,可退保證金。申請退費時請憑借書證及收據正本辦理,申請表上提供完整的郵局或銀行帳號後(或提供金融帳戶存摺的封面影本),退還的保證金將無息於一個月內匯入指定帳號裡。〉
退休之教職員工憑本校發給之退休證正本、身份證正本及近三個月內一寸半身彩色照片一張,以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,向本館流通櫃臺申請辦理借書證(申請表),並酌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,其有效期自發證之日算起三年。逾期未續辦,該證自動失效。續辦及遺失補辦借書證,依上列規定辦理。〈限本人親自辦理及領證,不擬再借書時,可退保證金。申請退費時請憑借書證及收據正本辦理,申請表上提供完整的郵局或銀行帳號後(或提供金融帳戶存摺的封面影本),退還的保證金將無息於一個月內匯入指定帳號裡。〉
兼任教師憑聘書、身份證及一寸半身照片一張辦證,有效期與聘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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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書須由本人憑借書之證件辦理。冒用或借用他人證件,將中止借閱者與原持證者之借書權利三個月,並追回所借之圖書。借閱人具雙重身份者,請自行擇一身份辦理借書證,不得重複申請借書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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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逾期後三日內口頭勸導,第四日每冊罰款新台幣貳拾元正,第五日起每冊每逾一日(休館日不計)應繳罰款新台幣五元,罰款累計上限為新台幣貳仟元正。借書如有毀損或遺失,借閱人須依照本館使用借閱規則辦理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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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諮詢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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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諮詢台有參考館員提供參考諮詢服務,答覆讀者口頭、電話或電子郵件諮詢,並協助讀者利用館藏資料,提供光碟資料庫檢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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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碟網路資料庫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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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目前擁有一百多種光碟與網路資料庫供讀者利用。讀者只須利用關鍵字、作者、主題等檢索詞,即可立即查得分佈在各種期刊、報告、標準中的相關文獻。
本館並於資料庫檢索區裝置相關電腦資訊設備,供本校師生登記使用,使用時請自備下載磁片或隨身碟,列印請購買影印卡插卡使用。相關問題請洽詢參考館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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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指定參考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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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教師得依課程需要,指定若干圖書做為學生必讀的參考書籍。教師指定參考書集中陳列於本館一樓教師指定參考書專櫃,供全校師生閱覽,該學期不得外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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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協尋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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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無法找到PAC顯示「館內架上」之資料時,可以填寫服務需求單要求協尋。一般圖書請向流通館員洽辦,期刊與其他資料請向參考館員洽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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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際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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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手中已有特定書目資料但發現本館並未收藏該項文獻時,即可利用「全國館際合作系統」(http://ill.stic.gov.tw/)直接線上申請館際合作,方式包括文獻影印與圖書借閱。使用前須先洽參考館員申請讀者帳號。影印費和郵費須申請人自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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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聽資料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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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之教職員生可憑證至視聽室閱覽視聽資料。本館視聽室另設有音樂欣賞室及影片集體觀賞室,供團體舉辦各類知性或感性的欣賞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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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轉贈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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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同學善用本館資源,本館於每週四中午12:30將其他單位贈與本館的多餘複本轉贈同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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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圖書捐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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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歡迎各界以個人或機構名義捐贈現書及款項以充實本館館藏,本館並發給捐贈之個人或機構致謝函、榮譽狀、榮譽借書證、或紀念牌等。詳細辦法請參閱本校『獎勵圖書捐贈辦法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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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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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定期舉辦新生導覽與圖書館週活動,並不定期舉辦各項線上資料庫使用說明會與專題演講等,幫助讀者利用圖書館各項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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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印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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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各樓層皆設有影印機,供讀者自行複印資料,但請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。影印卡可至一樓流通櫃臺購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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